明確汽車安全玻璃等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
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布公告,公布修訂后的《安全玻璃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 安全玻璃產品》,明確了汽車安全玻璃等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。
據介紹,由于原國家標準GB9656《汽車用安全玻璃》-1996、GB9963《鋼化玻璃》-1998,已分別被新標準GB9656《汽車安全玻璃》-2003、GB15763.2-2005《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:鋼化玻璃》所替代。為規范安全玻璃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,國家認監委日前對《安全玻璃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 安全玻璃產品》進行了修訂。修訂后的實施規則為《安全玻璃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安全玻璃產品》(CNCA-04C-028:2006),已從今年7月12日開始實施。
新規則明確了對汽車風窗用鋼化玻璃、汽車風窗以外用中空玻璃、汽車塑玻復合材料等產品的強制性認證要求,對產品單元劃分、工廠質量保證能力中有關運行檢查的要求等內容也進行了調整。
公告指出,對于新申請強制性認證的玻璃產品,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按新規則執行。對于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玻璃產品,從規則修訂發布之日起18個月內應獲得由指定認證機構按本規則要求換發的認證證書,否則原認證證書將自行失效。